“主人……”
卡萨刚张嘴就被荆风打断了。
“叫我老,我在里克斯向来是老,谁都不鸟。”
卡萨高兴坏了,马仔,对于现在他的境来说,那可是高级职称啊。
反正,不管怎么说,现在跟着荆风混混也不错,这个格尔玛荒原凶险四伏,自己也是初来贵地,甭管怎样,先找一个强势的山倚倚再说。
经过一番艰苦的思考,他决定,还是跟着荆风混了,在他下注投资,赌一把,以后能不能混好就全他这位主人了。
荆风吃得恶形恶相,得满嘴流油,不住地点头称赞。
“好吃,你就多吃点……”
卡萨得到了主人的赞誉,心里高兴,赶紧献似的从烤架又撕下了半边兔子递给荆风。
眼前的这个家伙简直就是超级,而且到了可怕的程度。
当然,他也足够资格成为一个强者。
跟着这样一个强者混,应该比较的不会吃亏吧?
“至精至纯的银月斗气?不对,不对,就算是顶级的银月斗气,也没这么可怕的破坏力吧?”
卡萨的嘴巴已经合不拢了,满脑袋都是问号。
不过,也就是从这一刻起,突如其来地,他忽然间有些犹豫了,不住地在脑子里划着是否真的要跟荆风混下去的问号。
荆风斗气初成,恢复了几分信心,那种在里克斯时睥睨天下的感觉重新又回来了。
“老,接下来,我们要什么?”
着一堆碎骨头的那几可怜的丝,卡萨嘴里含含糊糊地问道地望向荆风。
当然,他现在所有的赌本就是他自己。
卡萨打定了主意暂时先跟荆风混,于是,更诌了。
说到底,还是荆风的实力征服了这个家伙。
“子,得不错,以后跟着我混,保准你吃的喝的。得了,今天看你表现不错,就不让你当奴隶了,转职吧,当我手下。叫声老来听听。”
荆风用油腻腻的手拍了拍卡萨的肩膀赞赏地说道。
“谢主龙恩!”
人生,总要跟着强者走,这同样是一个弱强食的世界里颠扑不灭的法则。
见过了荆风现在的强实力,卡萨的脑子里突然变得乱哄哄的,他现在的思维很混乱,半是犹豫半是迟疑,不知道在想着什么,一步步地走远去捉野兽了。
“唔,好吃,烤得不错。”
谁能在三天之内练成银月斗气?
哪个银月战士的银月斗气能具有这样可怕的破坏力?竟然能打出十几米远?
凭他现在这样可怖的进步速度,以后会成为陆的顶级强者恐怕都不为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