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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第135章 戴佛斯

     黑水湾内波涛汹涌,浊浪滔天。

     黑贝丝号随着满潮前进,变幻无常的风将帆吹得咯啦作响。

     海灵号和玛瑞亚夫人号分居两侧,船与船的间隔不超过二十码。

     看来儿子们已学会保持战列,戴佛斯为此深感自豪。

     隆隆的战号穿越海面,啸叫嘶哑深沉,犹如魔鬼的呼唤,船船相传。

     “收帆,”戴佛斯命令,“降桅。

     桨手就位。”

     儿子马索斯传令下去。

     船员们匆忙跑上岗位,推开舰上站立的士兵——每到此刻,他们总显得碍手碍脚——黑贝丝号的甲板一片忙碌。

     先前伊姆瑞爵士宣布入河后只准用桨,以免君临城上的弩炮和喷火弩发动攻击,引燃船帆。

     戴佛斯往东南望去,凝视着怒火号的身影。

     她的船帆闪着金光,帆布纹饰了拜拉席恩家族的宝冠雄鹿。

     十六年前,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正是站在她的甲板上,率领舰队攻打龙石岛;这一次,他决定随陆军前进,将怒火号和舰队指挥权交给大舅子伊姆瑞爵士,此人在风息堡下随艾利斯特伯爵与佛罗伦家族一起投效。

     对怒火号,戴佛斯几乎跟自己的船一般熟悉。

     它有三百支桨,甲板两边布满弩炮,船头和船尾各放置一座投石机,用来投掷燃烧的沥青桶。

     她不仅令人望而生畏,而且十分敏捷迅速。

     然而伊姆瑞爵士却让她的甲板挤满装甲骑士和步兵,白白浪费了她的速度。

     号声再度响起,怒火号上传出指令。

     戴佛斯感到消失的指尖一阵麻痒。

     “下桨,”他叫道,“成列。”

     一百片桨叶同时入水,桨官轰隆击鼓。

     鼓声犹如硕大而和缓的心跳,每敲一下,桨动一分,百人一体,整齐划一。

     海灵号和玛瑞亚夫人号也同时展开木翅膀,三舰速度一致,叶刃搅拌黑水。

     “减速。”

     戴佛斯高喊。

     瓦列利安大人银色船壳的坐舰潮头岛之荣光号已驶入海灵号左舷,到达预定位置,傲笑者号跟上来,但老妇人号才刚放桨入水,海马号更慢,降桅还没完成。

     戴佛斯朝船尾望去。

     果然,在后面,遥远的南边,剑鱼号一如既往地慢慢吞吞,拖在最后。

     她有两百支桨和全舰队最大的撞锤,但戴佛斯很怀疑船长的能力。

     他听见士兵们隔海遥呼,彼此鼓励。

     自风息堡出发以来,他们一直闷在舱内,无所事事,早已迫不及待,渴望战斗,并且自信满怀,坚信胜利。

     在这点上,他们和舰队总司令伊姆瑞·佛罗伦爵士倒是一条心。

     三天前,舰队在文德河口抛锚后,司令召集所有船长到怒火号上召开作战会议,以传达部署。

     戴佛斯和他的儿子们被安排在第二战列,暴露于危险的右翼。

     “荣誉的位置。”

     阿拉德叹道,非常满意有机会证明自己的英勇。

     “危险的位置。”

     父亲指出。

     儿子们报以同情的目光,连年轻的马利克亦然。

     洋葱骑士成了老朽妇人,他能听到他们的想法,父亲骨子里还是个走私者。

     呵,至少后者不假,他也不为此遗憾。

     席渥斯是个荣耀的贵族姓氏,但在心底,他一直都是跳蚤窝的戴佛斯。

     如今他要回家了,回到这座山丘之上的城市。

     他对船只、帆桨和海岸的了解在七国上下出类拔萃,也曾在潮湿的甲板上刀刃见红、浴血搏杀,只是今天这种战斗让他觉得自己突然成了青春少女,既紧张又害怕。

     走私者是决不会吹响号角、升起战旗的。

     一旦嗅到危险的迹象,他们便会升帆起航,以比风还快的速度逃之夭夭。

     倘若我是司令,决不会如此行动。

     首先,我会挑选数艘快船深入河道,仔细审察,刺探虚实,而非轻率地猛扑而进。

     他曾向伊姆瑞爵士提过这个建议,舰队总司令客气地道谢,眼神却不那么友好。

     这个出身微贱的懦夫是谁呀?

     那双眼睛在问,他就是那个用洋葱换来爵位的人吗?

     由于船只总数足足是小鬼国王的四倍,伊姆瑞爵士认为小心谨慎或精巧谋划都不必要。

     他直接将舰队编成十道战列,各由二十艘战舰组成。

     头两列负责扫清河道,摧毁乔佛里的小舰队——伊姆瑞爵士和贵族船长们谈笑中称其为“小孩的玩具”。

     紧随其后的舰只首先将船上大批弓箭手和长矛兵登陆到城下,然后加入河上的战斗。

     最小和最慢的船放在后面,负责将史坦尼斯的主力部队自南岸运到北岸,他们的行动由萨拉多·桑恩的里斯舰队掩护。

     队伍末端的里斯舰队奉命留守海湾,以防兰尼斯特军将舰只隐藏在岸边,伺机偷袭舰队后方。

     公正地讲,伊姆瑞爵士的激进并非毫无道理。

     自风息堡而来的航行途中,海风一直不善。

     起航当天,两艘小船在破船湾触礁沉没,糟糕的开始。

     随后在塔斯海峡又沉了一艘密尔战舰。

     进入喉道过程中,舰队遇风暴侵袭,队列溃散,有的船甚至被吹到狭海正中。

     等到达洋流较和缓的黑水湾,在马赛岬的岸脊遮蔽下重整完毕,整整十二条船不见踪影,更糟的是,他们耽误了太多时间。

     史坦尼斯几天前就赶到了河边。

     风息堡和君临之间是笔直的国王大道,原本就比海路短捷,外加国王的部队几乎全数骑马:将近两万骑士、轻骑兵和自由骑手——蓝礼违心地留给兄长的遗产。

     他们虽已抵达,但重甲战马和十二尺长枪奈何不了黑水河的辽阔深水与君临城的石砌高墙。

     史坦尼斯带着诸侯部属在南岸扎营等候,想必沸腾着无奈的怒火,猜疑伊姆瑞爵士将他的舰队带往了何方。

     两天前,通过美人鱼礁时,他们遇见五六艘小渔船。

     渔民们一见大船便分头逃窜,最后还是被一个个抓获,关进船舱。

     “一小匙胜利,大战前的开胃菜,”伊姆瑞爵士兴高采烈地宣布,“有助于我们放开肚皮,打扫正餐。”

     戴佛斯只关心俘虏吐露的君临守备情况。

     侏儒似乎忙着修筑某种铁索以堵住河口,然而渔民们众说纷纭,弄不清障碍物是否完工。

     他暗暗希望有铁索横江,如果河道上不去,伊姆瑞爵士便别无选择,必须停下来,做好整顿。

     海上众声喧嚣,充斥着吼叫、呼喊,号角、鼓声和笛子的颤音,还有成千的木桨起落击水的声响。

     “保持阵线。”

     戴佛斯喊道。

     一阵海风牵起他老旧的绿披风,他没穿铠甲,只罩了件皮背心,脚边搁着一顶圆盔。

     在海上,沉重的盔甲不但不能救人于水火,反而会断送性命,对此他坚信不疑。

     伊姆瑞爵士和其他出身高贵的船长却不这么看,他们在甲板上走来走去,身上的铠甲闪烁着光芒。

     此时,老妇人号和海马号已就位,赛提加大人的红蟹号也即将就绪。

     阿拉德的玛瑞亚夫人号右舷是史坦尼斯从不幸的桑格拉斯伯爵手中夺来的三艘战舰:虔诚号,祈祷号和奉献号,它们甲板上排满弓箭手。

     连剑鱼号也已驶近,他/她帆桨并用,摇摇摆摆地在洋面挪动。

     一艘如此多桨的大船本可行得更快,戴佛斯不以为然地想。

     一定是撞锤的缘故,它实在太大,使它失去了平衡。

     现下是南风,但由于舰队换帆用桨,所以行动没受什么影响。

     他们将跟着潮水**,但一旦入河,优势便会逆转,兰尼斯特军势必会好好利用河道激流,众所周知,黑水河入海处的水流又强又急。

     在黑水河里与他们交战真是蠢透了,戴佛斯心想。

     如果在大海中相遇,他们能从两翼合围,将敌军挤向中央,全部消灭。

     但在河上,伊姆瑞爵士的船再多再好都无用武之地,一次顶多摆开二十艘,唯恐桨叶交割,互相抵触。

     战列之外,戴佛斯远眺耸立于伊耿高丘之上的红堡,黑色的建筑贴近柠檬色的天空,其下便是黑水河口。

     河对面,黑压压的全是人马,一见船队出现,**得像炸了窝的蚂蚁。

     史坦尼斯肯定没让他们闲着,而是着手建筑小筏,制造飞箭,虽然如此,等待也一定心焦。

     人群中喇叭吹响,微弱但刺耳,随即被千军万马的呐喊声所淹没。

     戴佛斯用残废的手指紧握装有指骨的小袋,默默祈祷好运降临。

     怒火号主持第一战列,左右是史蒂芬公爵号和海鹿号,两者皆是两百桨的大船。

     第一战列的其他舰只分列两边,也都是百桨等级:哈拉夫人号、亮鱼号、欢笑君王号、海魔号、荣光角号、珍娜号、三叉戟号、快剑号、雷妮丝公主号、狗鼻号、王权号、信仰号、红鸦号、亚莉珊王后号、猫号、勇敢号和龙祸号,每艘船尾都飘扬着光之王的烈焰红心,红橙黄三色。

     戴佛斯和他儿子们所在的第二战列后还有一列百桨等级大船,这一列由骑士和贵族船长指挥。

     再往后,是船身小、速度慢的密尔船,每艘船桨不过八十。

     更远处的船还张着帆,她们是大型商船和笨重的货船。

     最后压阵的是萨拉多·桑恩的瓦雷利亚人号,一艘巨型的三百桨战舰,里斯战舰群聚在她周围,她们都有与众不同的彩绘船壳。

     浮华的“狭海亲王”对奉命殿后不太满意,很明显,伊姆瑞爵士和史坦尼斯一样不信任他。

     他抱怨得太多,老爱谈论人家欠他的黄金。

     话虽如此,戴佛斯却深感遗憾。

     萨拉多·桑恩是个足智多谋的老海盗,手下全是经验丰富的海员,在战斗中个个亡命,放作后卫实在浪费。

     啊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透过汹涌的白沫和齐整的拍打,怒火号前甲板上传来指令:伊姆瑞爵士发出总攻信号。

     啊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啊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剑鱼号终于加入战列,但帆还不及降下。

     “加速前进。”

     戴佛斯咆哮。

     鼓声加急,击桨的速度随即跟上,木叶在水面翻飞,嗨哟——噗咻,嗨哟——噗咻,嗨哟——噗咻。

     甲板上,步兵们以剑击盾,弓箭手则飞快搭好弓弦,从腰上的箭袋里抽出羽箭。

     第一战列挡住了视野,戴佛斯只好在甲板上走来走去以便观察。

     迄今为止,他没发现铁索的痕迹,河口在面前无遮无拦地张开,好似要将他们尽数吞没。

     哦,除了……

     在漫长的走私生涯里,戴佛斯常对人玩笑说他对君临的河滨比对自己的手背还要熟悉,这不难理解,他可没花半辈子在手背上潜进摸出。

     黑水河口两岸这两座新砌的石塔对伊姆瑞爵士而言或许毫无意义,但对他来说犹如手上多出两根指头一样。

     他举手遮挡西洒的阳光,仔细眺望石塔。

     它们太小,藏不下多少守卫。

     北岸那座就建在红堡的悬崖下,与之相对的南岸石塔根基则在水中。

     他们在岸边挖了一道深沟,他立刻看出,如此一来,石塔便难以攻击:要么涉过深水,要么搭桥而行。

     史坦尼斯在塔下布置了十字弓兵,只要守卫在堡垒上露头,便能加以射杀。

     他所做的仅止于此。

     塔底旋转咆哮的黑水里,某种事物闪闪发光。

     那是阳光在钢铁上的反射,戴佛斯一望便知。

     一条巨型铁索……

     然而并未升起,以阻止我们入河。

     这是为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