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天见他歪歪扭扭的写了出来,赞赏点头,阿木虽然还有点呆萌,不过记忆力真的很好。
“今天天哥教你这一行字: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诛之!”
这顿饭吃了一柱香时间不到,二十斤牛羊肉都被两人吃完了。
两人又在小二的带领下上了楼。之前盯上洛天的那桌子人也没走,望着洛天两人上楼进了房间这才起身离开。
房间中,蜡烛点亮,洛天在一旁文桌上拿出一支毛笔,丢给阿木,道:“把昨天我教你的十个字写一遍,念一遍,我们今天才开始学新的字,温故而知新。”
洛天摇头道谢,随即继续坐下吃饭。
虎口快下,颚舌相拥,咀嚼不露齿,吞咽不鼓喉,吃饭很快,却不给人粗鲁的感觉,男儿吃饭如虎却又有一股难言的文雅和霸气结合,这吃饭的姿态的确是大家子弟才能教育得出。
这也不是做作,他虽然是军人,不代表很粗鲁,苏娘对礼仪教育得很好,长期教育后融入骨子的习惯。
掌柜的目光望向了洛天,抱拳道:“公子抱歉,刚刚那个刘山不懂这里规矩。”
洛天出手干净利落,杀人不眨眼,外加气度不凡实力高强,这掌柜的哪里会没眼力,这少年绝对是家族子弟。
洛天拿起一张旁边放着的毛巾给阿木擦肩膀,平静道:“掌柜的客气,哪里都有不长眼的鬼,习惯了。”
七品以上的武夫在这小国家的江湖上已经算得上是一把好手了。
酒店客栈掌柜的也惊讶的望了洛天一眼,随即对小二说道:“把人送去医馆,医药费从他们身上掏,若是死了就丢了喂狗。”
“是!”有两个小二去扶人,把人拖出去,在这里开酒店客栈都是见过风浪和有实力的,这客栈掌柜的没多惊讶。
“啊,哦……”
阿木过去,拿笔在文桌上写字,蘸了蘸旁边的墨,开始写下一行字。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有人喜欢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的豪迈,也有人喜欢细嚼慢咽的风雅,而他刚好两者完美结合,心有猛虎胆,细嗅蔷薇花。
掌柜的见洛天的吃相就暗自点头,心中感叹大家子弟和江湖草莽就是不同。
人的世界就是人的世界,哪怕实力为尊,也有礼仪和规矩,有时候一些细节能让别人高看你几分,也能让人对你多厌恶几分。
掌柜的微微一笑,道:“给这位公子送一坛我们客栈的招牌女儿红。”
“得嘞。”有小二立马应道。
“酒就不必了,好酒不贪杯,微醺胜买醉,多谢掌柜的好意。”
“我只想好好吃个饭,这钱袋子很鼓,可是得有命拿才是。”洛天拍了拍自己的钱袋子,若有所指的说道。
那一桌打他主意的人望向了少年冰冷无情的眼眸,心生出了一股子的寒意,连忙低头喝酒。
掌柜的这时说道:“我们客来居是吃饭的地方,不是打架闹事的地方,诸位想打架呢去外面街上,没人管的,可是若在我这里打架打坏了东西,老规矩十倍赔偿,外加留下一根手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