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搜索 繁体

第七百一十章 暴殄天物

面对狂热而又贪婪的众人,方凌邪魅一笑。

在此之前,这些凡人并不是这副嘴脸,他们的心中或许也曾存在良知与善良,至少,会将他这个“将死之人”捡回部族,甚至还给予上路的干粮。

虽然不算是好人做到底,但是对于陌生人而言,却也是仁至义尽了。

方凌最开始给予他们金银,不过是知恩图报,顺便留在这里养伤而已,然而见到钱之后,这群人却个个都变了脸皮。

所谓不患贫而患不均,他们开始互相挤兑、猜忌、攀比……

然而到了最后,却又将这一切的矛头,指向了方凌这个始作俑者。

方凌给得越多、给得越爽快,越是让他们感到理所当然。

而有朝一日,若是方凌不愿意再进行这种无偿的施舍,那他们对方凌的所有情绪,都会转化为憎恶!

升米恩、斗米仇,不过如是!

“你们如此多人,我去哪儿找这么多的金银去?”

一听这话,最前方的几个汉子不由分说的便充了上前,一脸狰狞。

“少废话,那就有多少金条,全部拿出来!”

“对!全部拿出来!大伙儿别听他说,我们自己搜!”

“他肯定还在其他地方藏了宝物?难道是在那破屋里?先把他绑起来,让他说出来再放他走!”

见场上一片混乱,胖女子生怕被别人给抢了先,连忙将臃肿的身躯挤进人群。

“谁都不准和老娘抢……”

然而她话未说完,便被疯狂的人群给挤了出来。

她拍了拍身上的尘土,一脸怒意,竟转身朝着某个方向跑去。

嘴中还在念叨:“等我哥哥来了,你们一个都别想捞好处!”

“……”

面对眼前的人潮汹涌,方凌一脸的不屑,轻轻的抱着小盲女莫问,腾出的一只手轻轻一拨,一群乌合之众顿时溃不成军。

“他敢打人,族人们,一起上,不要放过他,重点招呼,只要不打死,就给我往死里打!”

“找死!”

只见方凌身姿敏捷,一连几个闪身,轻松躲过了这群凡人的攻击。

旋即,又一拳一个。

只听“碰碰”的几声响传来,便有数人已经倒飞出去。

方凌没有动用真元,也没有动用天人超人的肉身能力,看似随手出拳,慢而无力。

但是诡异的是,方凌的拳头再轻,他们始终躲不过去;步伐再慢,他们始终追不上。

“这厮厉害,不要与他硬碰硬,抓住那个小瞎子!不怕他不束手就擒!”

果真,得了这个主意,所有的凡人都朝着小盲女莫问扑去,仿佛在他们眼前的,并非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是一座诱人的金山。

啧啧……

为了区区金银钱财,这群人却连根本的良知和底线也无了,如此一来,与强盗、野兽何异?

见了众人行为,方凌眼中终于透露出了杀意,怒喝一声。

“滚!”

这一生大喝之中附带了真元,震得一众凡人耳膜破裂,鲜血直流,靠的近的几人,甚至被音波的力量给冲了出去,坠入远处的河中,生死不知。

这一生大喝或许叫醒了这群被欲望冲昏了头脑的村民。

眼看着遍地是伤残,树梢上、大路上、河流中,都是不断呻吟的族人。

他们终于明白,这个看似人畜无害的青年,根本不是什么普通人。

在他们的眼力,“天神老爷”总是那么高高在上,哪里会屈尊这种地方?更不会与他们有半句好话。

故而在此之前,他们压根儿就没有想过,方凌会有修为在身。

正当一众河族人心中忐忑,方凌单手抱起了莫问,眼中尽是冷漠。

“谁他妈敢欺负我妹妹!”

正在场上鸦雀无声,忽然传来这么一声大吼。

旋即,那胖女子气喘吁吁,一脸激动,上气不接下气对身侧的男人说道:“哥哥,就……就是他!他打了我,还打了你的侄子,而且……他身上有宝贝……很多宝贝!”

那男人长着一脸横肉,身高十尺,如同小山般魁梧。

此人乃是胖女人的亲哥哥,名唤泰雄,本来也是河族一介普通人,却在十岁那年,进山打猎时被某种妖兽吞入了腹中。

众人都以为这小子必死无疑,连丧事都办完了,谁知在头七那日,泰雄却忽然回来了。

原来被妖兽吞入腹中之后,泰雄并没有死,而是通过吃妖兽肚子里的肉而活了下来,一连数日之后,或许是那妖兽不堪这个蝼蚁在腹中倒腾,索性将之吐了出来。

而自那以后,泰雄变得力大无穷,千斤的巨石说举便举,甚至连山中凶猛的妖兽也扛不住他一拳。

然而也正是因为如此,泰雄一家在河族之中横行霸道,无人胆敢招惹。

后来这事儿传到了附近的天人口中,经过几番

来回,听说已经被某方势力看上,马上就要飞上枝头,变凤凰了。

泰雄平日里在族中本是人人惧怕,然而此时此刻,却成了这群凡人的救命稻草。

“泰雄啊!你可来了,你可要为你的同族们出口气啊!”

“唉哟……我的雄爷诶,看看乡亲们都被打成什么样了,快帮我们报仇!”

“……”

众人的哀嚎入耳,泰雄掏了掏耳朵,挥了挥手中的一把黑漆漆的棍子。

“这几日刚刚得了把兵器,就拿你试试威力,嘿嘿……这神兵的威力可不小,你可得多称几个回合!”

棍子……

方凌没有理会泰雄,反而将眼神落在了其手中的“黑棍”之上。

这棍子怎的看起来如此眼熟?

“嗯?”

方凌轻咦一声,才反应了过来,这不就是蒙尘的炎枪重黎吗?

只见炎枪之上已经被炎龙石给覆盖,连枪头都没了,一眼瞧去,的确像是一根棍子,而不是枪。

想必是当日炎枪重黎带他来到北州河族之后,怕自身的气息引来妖兽或者天人,于是便自主蒙尘。

谁知道那群人捡走了自己,却没发现炎枪重黎,而后又被这泰雄给捡了便宜,当成了普通兵器。

方凌不由摇头,堂堂帝子神兵,却被一介二愣子拿在了手里耀武扬威,着实是暴殄天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