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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荒原之行(八)

克里斯不情愿的下到场地里,而他的对手是一个秃头兽人,武器很特别,是一副很重的连枷。

从场外的呼声中,他知道了眼前这个兽人的名字叫做‘呼噜’,而这位‘呼噜’的装扮同样很特别,脖子上挂了一串用野兽头骨穿成的项链,姑且叫项链吧,反正他看不出任何美感。

更恶俗的是,‘呼噜’的腰上缠了一根粗大的金质腰带,莫非这个兽人在偷偷的信仰沃金女士?

打量完对方后,克里斯开始在脑海中思考对策。连枷,这是能脱手的武器,不好对付啊!哎,务必要速战速决!一旦力场墙被消耗掉了,自己可没法挡住飞来的连枷。

在互报完姓名后,黑鸦部落的酋长乌蒙宣布战斗开始。克里斯连忙后退,同时撑起了力场墙。‘呼噜’则用绑在手臂上的铁链,把连枷甩的飞起,在转的足够快后,瞄准克里斯砸了过去。

‘呼噜’的实力绝对是中阶战士中的佼佼者,他这一连枷上蕴含的力量何止千钧,竟然一下子就把无形的力场墙抽碎了。不过连枷的余力也已秏尽,他快速的拉动铁链把武器收回,准备再来一击。

这时候,克里斯的攻击法术已经酝酿好了,抬手就是‘地狱咆哮弹’,这可是连高阶萨满都能干扰几秒的法术,他不信这个还未达到高阶的战士能免疫掉!

结果很可喜,‘呼噜’中招后立即陷入了意识混乱的状态中,抱着光头痛苦的在地上打滚,成了没法防御没法闪避的活靶子。克里斯的脸上挂出了胜利的微笑,同时举起左手的次级飞弹风暴戒指,对准了‘呼噜’的头……

这是什么法术?使团的三位高阶法师同时在心里疑惑道。就算以他们堪称广博的见识,也难在短时间内推敲出地狱咆哮弹的根底。

“从效果上来看,这是针对精神意志的攻击,仅仅才4级,效果却出奇的好,应该是他觉醒的独特法术,这样的话,那他的血统应该非常不错。”维埃拉大师这番话是特意说给希恩丽雅公主听的,希望能帮助她更了解自己招揽对象的情况。

“大师,照这么说,我是捡到宝了?”希雅显得很开心。

“如无意外,他会成为很强大的术士!”维埃拉肯定的答道。

有了皇家法师团的这位大师的保证,希雅得意的跟蜜友小声说道:“夏莱莎,有没有后悔放跑了这么有潜力的施法者啊?。”

“哼,我才不稀罕呢,也就你拿着当个宝。”夏莱莎面露不屑。

就在她们说话的时候,场中的战斗结束了,‘呼噜’白糊糊的脑浆和赤红的鲜血洒落一地,克里斯带着笑意走回了使团,不过送给他的欢呼声有些小啊。

“太好了,干的漂亮!”雷曼为凯旋的克里斯竖起了大拇指。

“运气而已。如果那个法术不管用,我就惨了。”

适当的谦虚还是要的,克里斯可不想招来太多的嫉妒,刚才那弱了不止一半的欢呼声就很好的说明了问题:自己的人缘不行。

因为赫伦姆使团连胜两场,而且都是很轻松惬意的那种胜利,导致护卫们开始滋生出‘兽人战士不过如此,自己下场照样能赢’的轻敌心理。面对仅剩下的一场中阶级别的比斗,他们争得更为火热了!有门路的纷纷找门路,没门路的干脆自我举荐请命。

最后,法米尔公爵选中了一名叫文森斯特的5级骑士,据雷曼透露,这个文森斯特的母亲和公爵关系颇深,似乎是经常交流的关系。

交流?是深入的交流吧。克里斯点点头表示理解。睡了人家的母亲,岂能不给点特殊照顾?

但是看文森斯特的年纪,少说也有二十五六,他的母亲起码也得有四十岁,那到底是多么风姿卓越的熟妇,才能把地位显赫的法米尔公爵迷住?带着这份好奇心,克里斯对即将开始的比斗提起了十二分的注意力。

黑鸦部落连输两场,面上很是挂不住了,这从现场冷下来的气氛就能看出,乌蒙酋长对于接下来派谁上场很伤脑筋,直到有人在他耳边悄悄说了几句,他才确定好了人选。

参加第三场比斗的兽人勇士叫丹泽,一个喉咙被砍伤后奇迹生还的战士,但他永远失去了说话的能力,就连他发出的吼声都是呜呜的,像极了破旧风箱抽风时的声音,听起来很是可笑。

骑在高头大马上的文森斯特笑了,场外的一些兽人也发出了讥笑,分明是觉得丹泽丢了黑鸦部落的脸,甚至有兽人用‘抽泣的小狗’来形容丹泽。

丹泽似乎并不介意,脸上丝毫没流露出愤怒的情绪,冷静的简直不像兽人,只是默默的用手抚摸着双手斧的锋刃,静静的等待比斗开始。

文森斯特见对方没反应,自然有些笑不下去了,他啐了口痰到地上后,放下了头盔上的金属面罩,握好了手里的骑士枪,准备迎战。

随着黑鸦酋长的一声令下,文森斯特用腿夹紧了马腹,开始加速!发动了冲锋!他右手的那杆三米多长的骑枪也由高举变为水平,其锋芒牢牢锁定了对方的胸膛。

按理说丹泽该迎面而上,尽量缩短两者的距离,不给骑士把速度加到最快的机会,但他恰恰相反,不断的后退后退,给文森斯特留足了距离。

白痴!这是文森斯特给对手的评价。难道对方没见识过骑士冲锋的威力?这简直是找死!

兽人群里也是嘘声一片,不少人大喊着‘懦夫’、‘笨蛋’之类的话语,认为丹泽后退的行径丢尽了部落的脸,根本不配称为勇士。

丹泽丝毫不理会这些干扰,依旧稳步向后退,直到骑士的速度达到最快时,他反身迎敌,双脚稳稳的扎在了地上,身型半弓,大斧横举,似乎想要去斩马的前腿。

白痴!文森斯特在心里又重复了一遍。他的骑枪完全递出去后,两者相距足有三米,哪怕对方的胳膊再拉长半米,也是够不到的。再说了,只要能刺中对方,损失一匹马又如何?

丹泽自然有其打算,他又不是没南下过,岂能没和骑兵交过手?冲锋的速度越快,威力越大,这一点他也非常明了。可是,快也有快的缺陷,那就是难以变招,缺少回旋的余地,这样反而更容易躲避。

而他,是兽人中少见的走灵活路子的战士!当然他也不缺乏蛮力。

当骑枪快刺到身前时,丹泽动了,如闪电般的避开了锋芒,并欺身上前。在即将和高速奔腾的战马相撞时,他又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滚到了一侧,险险的避开。

如果文森斯特端的不是骑枪,而是一柄锋利的剑,只需低身挥砍一下,就能重创对手。但世上没那么多如果。他一枪落空后也深感不妙,在和丹泽错过身后,自己的后背可就完全留给了对方!

这时,他只来得及丢掉骑枪,抽出腰间的十字佩剑,他有种预感,**的战马即将惨遭不幸,而他恐怕会成为落马的骑士。

人在预测不好的事情时,准确性通常都很高。丹泽岂会错失这等良机?他直接追在马屁股后面来了一下,劈开了马身上披着的甲胄,撕出一道恐怖的从臀部延伸到后大腿的伤口。

战马哀鸣一声,摔倒在地,而它身上的骑士,因为有心理准备了,纵身一跃,安全着陆。但没了马的骑士能发挥出几分实力?七成?一半?

丹泽的嘴大大的咧开,露出了两排锋锐的利齿,眼睛里也泛起了嗜血的红芒,他已胜利在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