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提供的军事保护,出兵不得低于5000兽人士兵,必须与朱欣方士兵共同应战,不得故意避战,怯战。违反者将受到国书的惩罚。
军事保护的期间,兽人士兵所消耗的粮食,将由朱欣方提供,不得违背,违反者将受到周书的惩罚。
当朱欣发动对其他岛屿的进攻时,有权利请求兽人之神的兵力援助。
3.本国数条约内容不涉及战争,签订本国书并不意味双方和平。如有需要,双方可签订同盟神国书或额外签订其他条约。
附加条约如下。
1.朱欣神将支付10万石粮草给予兽人之神,本两者分为两次支付。每次支付五万石粮草。其中第一次支付的五万担粮草分为两批。
“上神,这些条件,那些兽人使者布鲁多接受了?”
“当然了!要不然我凭啥给他们粮食呀!”
“不过我还是难以想象,那些兽人使者居然愿意给我们充当打手!”
布鲁多很快就乘船回去了,带回去的国书也被签订了。
海滩边上的壮丁们逐渐被调回,回到田那里继续收割着成熟的庄稼。同时朱欣将国库中为数不多的粮草全部调出来,再加上近期百姓们上缴的量子。
总共有两万石,这将是第一批支付给兽人。等秋收结束之后,再交付给兽人三万石粮草。
第一批为两万石粮草,将于国书签订的第二天支付。第二批为3万石粮草,将与国书签订的一个月后支付。双方协议一旦签订,不得违期。
2.兽人之神将为朱欣及其岛屿,提供一次军事保护或者军事援助。帮助朱欣及其岛屿对抗一次敌人的进攻,或者消灭一次敌人的部队。
兽人之神提供的一次军事保护,将在三个月之内保护住朱欣的性命安全,不能使朱欣遭受的伤害,一旦违反,朱欣所受到的伤害,兽人之神也将被国书惩罚,遭受到同等的伤害。
没错!是打手,因为朱欣给布鲁多的国书,明确的讲明白了。
1.两神之间秉持自愿原则,定期开展商贸,双方百姓互通有无,一经确定不得阻拦。
2.对于粮食,金属铜铁等物资,可用神力能量作为一般等价物购买,秉持自愿原则,价格由双方协定。
至于剩下的5万石,则由明年秋收之后付清。
条件嘛,也很简单。只要按国书上约定的执行就好。
当刘忠厚祭祀看着国书上那一项项的条约,有些吃惊的问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