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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荒野怪兽(第1页)

好在我们是爱好和平的,否则凭我们的实力,**平一方,统治天下毫无压力可言。但不论我们如何发展,宽容大度,与邻为善是我们一贯的秉承,憨叔他们很好地贯彻了这个方针。

于是再在路上遇到其他族群的时候,憨叔他们甚至会送给他们一只黄羊或者四五只松鸡,对于我们的大方,他们来者不拒,欣然笑纳。偶尔,他们也会还赠我们一把野菜或者一只野兔,虽然东西不多,但礼轻情义重,一来二去之后,我们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前所未有的和睦。

我们的鹿群越来越稳定,随着一公一母两头小鹿逐渐长大,我发现两头母鹿再一次怀上了公鹿王的孩子,因为这事如今只有它干得出来。其他几头公鹿,当然,如果它们还能称之为公鹿的话。它们对此显然无动于衷,也没有兴趣。

我开始了动手劁鹿。

除了那头公鹿王,它的优秀基因值得保留之外,其他五头公大角鹿都必须接受这样一个小小的身体改变,这真让我感到害羞。面对这些上千斤的庞然大物,我只能用麻醉枪先将它们一一麻醉,然后动手割掉了它们**的一些东西……最后将它们的伤口简单地消毒和包扎了一下。虽然我的手忙脚乱让它们受了一些苦,但事情进行得还算顺利。

一周之后,它们的伤口好了,随之变好的,还有它们的脾气。它们从此变得无欲无求,成了踏实肯干,不再闹事的乖乖鹿。或许它们从来不知道在自己的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我们的鹿群却越来越和谐和安定,打架争斗的事情再也没有发生过。

后来我为此得意地向铁蛋说道:“怎么样?它们变乖了不是?”铁蛋疑惑地问道:“然而,我还是不知道你到底用了什么手法?它们为何会这么的乖?我记得你当初只是割掉了它们小小的一块肉而已。”话到了这里,已不可再详说下去,我嘿嘿地对铁蛋一笑道:“这个……保密!”

我升级了憨叔他们使用的长矛,上次做的锯齿还在,时光机自从被雷电劈中巨树烧成了铁水之后,我的锯齿便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于是,当看到憨叔它们的长矛失去了锐利之后,我首先便想到了拆分锯齿。木制的长矛,尖头替换成了铁刺,再加以磨制,战力一下子倍增,再加上我们的鹿群,不知不觉中,我们已经成了这一片群山中最强大的族群,出则车马行驾,入则满载而归。我们不需要像其他的族群那样每天都在劳碌奔波,一周或者十天出门打猎一次成了我们的标配。

偶尔,我们还会在野外遇到其他族群的原始人类,他们赤脚而行,肩上扛着几斤重的野兔或者三四十斤的狍子,喜滋滋地走在回去的路上。而我们这一队人马,则手执尖光闪闪的长矛,骑着千斤重的巨角大鹿威风凛凛地从他们面前列队而过,后面更有鹿车拉着千斤重的野牛或者一车黄羊,两相一对比怎么看都不像是同一个时代的产物。他们目瞪口呆、瞠目结舌地望着声势浩大的我们从他们身边经过,又离他们而去,他们内心的巨大落差我想已经无法用言语再去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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