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凡也是走累了,才发现这么一个宝藏地方。
一喝,就是好几天。
过往的马车匆匆,一去不回。
也没有人认识陈凡,自然也就不会有熟人。
茶摊老板倒是热情,一开始还会热情招待,打上一两声招呼,哪怕陈凡从未在这花过钱。
但时间久了,也就当陈凡是个白嫖怪,不再理会。
做生意嘛,笑脸也是分人的。
此地再往前十余里,就有一座大名鼎鼎的药城。
药城周边山林繁多,环境常年潮湿阴冷,盛产药材,故而得名。
有药材,自然也就有生意,有生意,来往的人就多。
来来往往的马车上,除了人,就是运往王朝各地的药材。
就此,也衍生出了一种新职业——采药人。
陈凡刚来这里的时候,没钱花。
因此也跟着人进山采过一段时间的药。
但自从错将毒草当成宝贝采回来,第二天双手发紫,涨成猪蹄子,连拐杖都拿不动之后,陈凡就再也没干过这种事。
采药,其实也是高危职业。
山里野兽也凶。
陈凡还被一条野狗追的跑丢过一只鞋。
只是跑着跑着,才猛然想起自己有武器。
那晚,他吃的狗肉。
至于他是怎么走到药城的,陈凡也不知道。
因为他压根就不认路。
唯一知道的,便是他从琉光城走到这里。
用了足足五年的时间。
五年,对于一个正常人来说,能做许多事情。
但对于陈凡,却是日日夜夜,没有停歇的行走。
期间,他碰到过一只花斑猫,流浪在山野之中,很是可怜。
陈凡心一软,在自己都吃不饱的情况下将其收养,带着走在身旁,精心照顾。
就是这猫养着有点不对劲。
越长大,越有点像……花豹!
身上黄黑相间的斑点很是惹眼,獠牙有一根手指那么细长。
打个哈欠,看着都有点瘆人。
甚至连叫声,都不似寻常小猫那般喵喵叫,而是用吼的。
终于在第三个年头,陈凡承认自己看走眼了。
特么的,白养了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