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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浪子就该属于江湖

     “唉,只可惜没有将通道挖通,不然我们不用困守在这儿。”

     没有挖通这儿当然是有原因的。

     当时这儿,并不是准备逃走的通道,而是一个秘密幽会的地点。

     黛绮丝脑中想起了那个年轻的身影,但一旦想起就会触及太多的思绪,她不愿多想。

     看了一眼呆呆坐在角落里的小昭,黛绮丝更是觉得,想起当时或许是一种罪孽。

     那一次,因为一个男人,她把女儿伤的太深,以至于不愿意多说话。

     “秦明,如果可以再来一次,你到底选我还是小昭?”

     黛绮丝小声的嘀咕着。

     和女儿抢同一个男人,可能真是罪孽,也是一个笑话吧。

     “黛绮丝小姐,你在说什么?”

     楚留香听到黛绮丝一个人在那儿窃窃私语,有些好奇。

     “没什么。对了,饿了吧,吃点东西,准备忍耐一段时间吧。”

     “呵呵,在下倒是觉得没什么。能和黛绮丝小姐和小昭小姐共处一室,是在下平生之幸。”

     楚留香眉眼之中,一股浪子风情不经意的流露。

     若是寻常女子见状,早已为他而迷醉。

     若是之前的黛绮丝和小昭,也是非常痴迷于他这种浪子风情。

     然而楚留香到底还是来迟了。

     因为秦明,她的心,小昭的心,就如干涸的泉眼,只有秦明的滋养,她们才能重新滋润起来。

     或许是感受到黛绮丝那种十分明显的拒绝之意,楚留香吃了瘪一般默默无语。

     ……

     龙门客栈。

     今天的日头格外的大,炽烈的阳光蒸发着地面上每一丝水汽。

     金镶玉哪儿受得了这种酷热,在塞外住了许多年,依然不能适应。

     脖子以下完全浸泡在清凉的泉水中,金镶玉不忘把玩着秦明赠予她的火枪。

     没办法,秦明不在身边,她只能寂寞的把玩他的火枪。

     想到忍不住时,便用火折子点燃引线,冲着客栈外时不时飞过的秃鹫开上一枪。

     炸裂般的枪声,自然会让正在休息的客人吓一大跳,从**蹦起来。

     “这个秦明,真就被邱莫言黏住了!”

     放空了一枪,秃鹫疾驰飞走,金镶玉一阵气恼。

     这次她特意把浴盆移到紧贴着房间墙壁的位置,就是为了一边冲凉,一边听听隔壁的情况。

     隔壁。

     “你和我黏在一起,就不怕老板娘吃醋吗?”

     “你看她,故意放枪吓唬我们。”

     邱莫言一笑,笑的很好看。

     侠女的气质好像被秦明磨光了,现在只有绝美少女的明艳。

     她话是这么说,光滑的身体却紧紧贴着秦明,好像要用力把自己镶嵌在秦明身体里。

     说实话,邱莫言这个问题,实际上是一个很死亡的问题。

     面对两个女人,和谁在一起都不行,另外一方已经会吃醋。

     即使三人一起,两个女人还是会吃醋。

     秦明索性不回答,好好享受和邱莫言在一起的时光。

     紧紧抱着她,感受着她的颤动。

     “你在我背上写什么?”

     趴在秦明身上,邱莫言感觉秦明的手指总是在她的背上写写画画,好像在写一篇记录和她在一起的日记。

     “写字。”

     “到底写的什么字?”

     “就是……记录一些细节。”

     秦明打着哈哈说,实际上,他是忙里偷闲,以邱莫言光滑的背为纸,以手指为笔,在她背上联系写模板而已。

     但其实说不上忙里偷闲,只是男人面对女人纠缠时,一种常有的分心方式。

     “我感觉你在骗我,你不如用笔在纸上写。”

     邱莫言有些嗔怪。

     “为什么?”

     秦明不解。

     “因为当你离开后,我可以在想你的时候拿出来读一读。”

     “那,只记录我们现在做的事?”

     “可以,看你愿意。”

     “那好!”

     秦明笑笑,伸手一抓,便是从桌台上抓过来一叠纸,一只濡墨的笔。

     当着邱莫言的面,记录着现在发生的一切。

     他倒也陶醉其中,不失为和邱莫言的乐趣吧。

     而且,给邱莫言留下一些记录在案的东西也好。

     有事没事,可以拿出来读一读。

     因为他始终会走的,说不定哪天就会离开龙门客栈,离开塞外。

     他是一个浪子,他属于江湖,属于天下。

     他的心好像活泼的猫,被困在笼子里,只会不住的哀嚎。

     ……

     自从离开移花宫后。

     剑圣一路沿江而下,目的地是姑苏城。

     依靠黑冰台提供的消息,以及他自己查探到的消息,秦明在姑苏城里待了很长的时间。

     然而他根本不知道,完全南辕北辙!

     剑圣自然不会知道,秦明在中原的最后一站,实际上是咸阳城皇宫的后宫。

     与那位天生艳绝的始皇贵妃骊姬,共度春宵数十回。

     而和骊姬分别后,秦明才决定去塞外看一看,感受一下塞外的风光,塞外的女人。

     算是重新走一走之前的路。

     剑圣在浑然不知下,舟若疾风。

     几日后,他终于抵达姑苏。

     “姑苏燕子坞。”

     剑圣念念有词。

     姑苏燕子坞,在九州大地,可以说非常有名。

     就算之前籍籍无名,但天道榜已经让姑苏燕子坞的事迹传遍九州大地。

     疾走如风。

     剑圣来到燕子坞渡口的时候,天色尚早。

     在一旁的酒家点了一盘肉,一壶茶,然而酒家不卖茶,只好用开水代替。

     剑圣不喝酒,只喝茶。

     或者说,他只在始皇嬴政要求他喝酒的时候,他才会喝酒。

     平时,绝不沾一滴酒。

     不一会儿,酒家端上一盘热气腾腾,摆放整齐的一盘熟牛肉,肉香扑鼻。

     和大秦做牛肉的方式,好像有一些微小的差别。

     吃了几块,喝一口开水,剑圣也感觉十分惬意。

     “客人这是要去燕子坞?”

     没有几个客人,闲来无事,酒家坐在剑圣对面的桌子上,和他闲聊。

     “是。”

     剑圣对陌生人的话不多。

     “那你可就来迟一步了,燕子坞的慕容公子,前几天刚好出外游历,尚未回来。”

     “哦?”

     听到这个消息,剑圣不免挑眉看了一眼大湖中青葱碧绿的燕子坞。

     主人不在,贸然前去,恐怕有些无礼。

     只是行走江湖无礼的地方多了去了,日后赔礼就是了。

     “不过当日慕容公子上岸来我这儿吃饭的时候,我听他提起过一句,万梅山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