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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竟然有人不喜欢穿黑丝的琼宵!(第2页)

一会儿看看手机里粉丝的消息,一会儿看看云霄。

忽然间,他想起今天到底忘记什么了。

他之前可是说过让粉丝投票云霄适不适合当助播来着。

打扮好的云霄看了看镜子,再一次被自己美到了。

果然,逛街、买衣服很有乐趣!

以后是不是要经常逛逛?

虽然这身衣服并不像旁边琼霄那样能把这位美女的气质形象展现出来,但也不差啊!

还是那句话,主要是底子好!

琼霄是难得一见的美女,放在其他地方跟谁比都能是降维打击。

这么帅、年少多金、你竟然是舔狗?

小张瞬间想起平日里看得某些小说里面的反派,花几千万、几个亿就是为了和女主吃个饭,结果女主还放人家鸽子~

难道现实中也有这么脑残的人吗?

洛秋白同样不懂照相,反正能让整个人出现在镜头里就行了。

“咔嚓”一下,照片完成。

【她叫云霄,你们觉得她今天当助播的表现怎么样?】

不过他们店里并不卖这种小玩意儿,她就算去找也是找她平时买来没用的。可能是越需要越找不到把,转了两圈愣是没找到一个皮筋儿。

“咦?”

突然,小张看到了洛秋白手腕上的红绳:“帅哥,拿个你这红绳有特殊意义吗?没有的话,用来给你女朋友绑一下头发呗!”

现在都晚上了,投票帖子竟然还没发出去呢!

“云霄,来一下!”洛秋白招呼了云霄一下,开口道:“今天忙忘了,还要让粉丝投票呢!你站好,我给你拍张照片。”

“哦。”云霄站在洛秋白身前,也不懂摆什么造型。

如果是以前,云霄整天都在为信仰焦头烂额呢,相当于人间普通人连温饱都达不到。

但现在嘛,有着源源不断的信仰入账,云霄是一点儿也不愁了。似乎逛街什么的也挺好。

整个过程,洛秋白就坐在沙发上。

但是云霄就是这个例外!

虽然云霄和琼霄都是难得一见的美女,但颜值和身材方面,云霄还是略胜一筹的!

如果说其他美女和琼霄隔着十万八千里的话,琼霄和云霄之间也隔着一段距离呢。

这帅哥不像那么无脑啊!

甩了甩脑袋,小张不再去想。

这种事情可不是她区区小导购该管的,拿着红色手环给云霄绑好头发,小张离远点看了看,果然美!

选项一:合格。请投推荐票。

选项二:不合格。请投催更票。

“这个吗?到没有什么特殊意义。”洛秋白说着,摘下一根手环递给小张:“不过我纠正一下,这两位美女不是我女朋友。说我倒没什么,平白污了人家女孩子的名誉就不好了。”

“竟然不是女朋友!”小张十分惊讶,买了这么多衣服、开销有上百万了吧?竟然不是女朋友?

难道是传说中的舔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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