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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彦闷哼一声,但他没有后退,他咬着牙,拉动了步枪的枪栓,拉栓上膛的动作却稳得像台机器。
这种时候,退后,和找死无异。
越怕死越容易死!
他抬起手里步枪。
枪口抬起的刹那,林彦看见军曹猛地转身——一柄南部十四式手枪的枪管在月光下泛着冷光,黑洞洞的枪口正瞄准着自己的眉心。
"砰!
放跑了这个军曹,他自己都无法原谅自己。
军曹趁此机会又拉开了一段距离,但林彦已经看到了他的破绽——他的左腿伤得更重了,跑起来一瘸一拐,速度明显慢了下来。
刚刚被拉开的距离,被林彦重新拉回到十米。
狭路相逢勇者胜!
这是国仇家恨,只有你死我活!
步枪口径虽然小于手枪口径,(本章未完,请翻页)
第一发子弹擦着林彦的太阳穴飞过,灼热的气流在皮肤上犁出一道血痕。他闻到自己头发烧焦的糊味,却连眼睛都没眨,食指扣下扳机。
"砰!
军曹的大腿炸开血花,他踉跄着后退,却仍死死扣动扳机。第二发子弹穿透林彦的肩胛骨,钻出时带出一蓬血雾。
林彦继续追击。
八米。
这个距离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