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
很简单。
因为只要李斯反对,那么赵高和胡亥几乎没有机会矫诏杀死扶苏、也没有机会使得大秦帝国崩塌——因为跟随在始皇帝身旁的都(本章未完,请翻页)
这里的鲍鱼并非是后世的“鲍鱼”,这里的鲍鱼指的是腌的臭鳜鱼
这样对待始皇帝的尸体,这是第一桩罪名。
而第二桩罪名则是更加简单了,李斯是矫诏杀死扶苏的罪魁祸首之一——至少也是帮凶。
至于为什么
原因太简单了,因为李斯这个人真的有点问题。
在原本的历史中,嬴政死了之后,他和赵高联合起来矫诏杀死了扶苏,而后帮助胡亥篡夺了皇位,最后甚至和赵高一起出主意怕始皇帝尸体发出的臭味让人知道始皇帝死了,所以放了无数的....鲍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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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具身体一定也会死在那场胡亥主持的对始皇帝子嗣的杀戮中,所以硬要说的话,李斯也是杀死“赢野”的凶手之一。
至于第三幢罪名
李斯同样是大秦帝国崩塌的罪魁祸首之一,如果说李斯、胡亥、赵高、刘邦、项羽、陈胜吴广等诸多人物排序的话,李斯必定是排列在第三——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排列到第一的。
以至于后世有一句话流传。
“嬴政梓棺费鲍鱼”
这里必须要强调的事情是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