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作为资深的检察官,当然明白分案审理和并案审理的利弊。院里之所以倾向于并案,是想在法庭上,一次性将整个犯罪链条完整地呈现出来,形成一股强大的指控气势,给法官和社会一个“此案性质极其恶劣”的整体印象。
这是一种宏大叙事的办案思路,追求的是整体效果。
但林默提出的,是另一种思路。
一种更精准、更犀利,如同外科手术刀一般的战术思路。
“你的意思是,分而治之?”王建国终于开口。
“对。”林默点头,“但不是简单的分,而是有策略地分。”
“第一步,快刀斩乱麻,集中所有优势力量,先办许天佑。”林默的语速不快,但每个字都带着一股不容辩驳的力量,“他的案子事实最清楚,争议最小。我们用最快的速度,把他送上法庭,拿到一个干净利落的判决。这叫杀鸡儆猴。”
“一个公开的、罪名确凿的判决,会起到(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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