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看到了玫瑰的旗帜。”
“玫瑰?”
一位公国内阁成员解释道:“圣手捧玫瑰——这是长乐教会于玫瑰郡的旗帜。”
但显然,德拉科大公暂时还没把自己作死。
他从血桶里站起来,立刻有仆人上来为他擦干身上的残留血迹,清洗划开的伤口,有牧师为他止血消菌,促进伤口愈合——看!
这就是为什么他一年泡了16次血浴还没事!
【他们会没道理的反复发热,关节肿大疼痛不堪,浑身起疹子,最后到危及生命也不过短短两个礼拜的事。】
这就是布病啊?
什么叫没道理?
“你是说,奥蕾莉(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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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有消毒!
“是谁干的?”
德拉科大公穿上衣服沉声问道。
把牛啊羊啊的血液弄到自己的身体里来——这不纯纯跟上天打个赌吗?
常乐觉得自己已经无法用常理来看待这个教会了。
之前那些教会信仰月亮、信仰海洋之神什么的,做出膜拜月亮、向海神献祭财宝等行为他还可以理解,但这个纯纯邪.教啊?这到底在信仰什么?信仰什么时候能把自己作死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