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弹追在屁股后面,前面三枪都落空,第四枪擦过身体,手臂上少了一块肉,李居胥情不自禁身体一僵,却不是因为手臂上的伤口,而是大腿被凸起的一块岩石膈了一下,巨大(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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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鬼了!”李居胥怒骂一声,虽然知道车厢的厚度卸掉了狙击枪一半的威力,也看见了迷彩服穿着厚重的防弹衣,可是,剩下的力量打在身上依然如同小车碰撞,换成普通人,直接就五脏六腑破碎大出血死掉了,迷彩服落地一秒就能缓过气来,简直非人类。
此人的强大让李居胥意识到自己大意了,应该抱着狙击枪的而不是拿着一把小手枪。狙击枪太重了,在追求速度的时候,无疑是手枪最方便。他的脑袋里面闪过很多念头,速度却不减反增,他很清楚,后悔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倒回战车拿狙击枪是不现实的,冲上土坡就是两个点射。
泥土上出现两个弹孔,迷彩服不见了,巨大的寒意笼罩李居胥全身,他连思考的时间都没有,朝着边上用力一扑。
轰隆,轰隆!
手雷在他刚才站着的位置爆炸,也幸亏迷彩服没办法预判他躲闪的方向,否则这一下绝对要玩完。手雷在土坡上爆炸,李居胥趴在了低处,恰好避开了手雷的杀伤角度。耳朵还在轰鸣,李居胥的汗毛却竖起来了,他用尽全力在地上翻滚。
砰,砰,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