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法,凶手绝对是错的,于情,凶手似乎又是合理的。
只是站在角度不同罢了。
沉默了一分钟后。
最终,李禹呵呵一笑:“很好,大家应该学到了,这节课,我教给大家的是,毕业后,不要和凶手共情,我看第二次,只有少数人举手,他们适合当执法者。”
“身为执法者,我们要做的便是秉公办案!今日的讲解到这里,谢谢大家!”
说完后,李禹便鞠躬致谢,台下不禁自由的鼓起掌声。
就连刘主任的眼神都温和了一些。
这节课,讲的很生动,也令人发省,确实让警校的学生,能学到一些东西。
本来李禹在提第二个反问时,他都捏了把冷汗,这不在变相给凶手加分,减弱罪恶感嘛。
警校还有不少领导听着了,这不给学生们树立不正确思想嘛!
但最后几句话,做到了反转与点睛之笔。
真正做到了不鼓励犯罪,又表明了执法立场。
锯腿案,李禹讲解的很精彩!破的也很精彩!当然,其中的艰辛也很多!但还是难不住李禹的才能!结局抓住凶手!
没办法,李禹讲案件时,江湖老毛病又犯了。
说着说着,就忍不住要吹嘘吹嘘自己破案时有多牛逼,思路有多清晰,抓凶手时有多专业!
名气都是靠吹出来的!过程不重要,结果才重要!
李禹深刻领悟,历史是由胜利者抒写这个道理!
总之,你再夸大其词一些,结果是摆在那里的,你结果成功了,即便中途吹的夸张,人家也会下意识认为是(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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