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不是警方不全力侦破百姓的某个诉求,实在是完全抽不出人手可用。
总不能因为某人一个案子,就把派出所其他的事还有整个辖区的警情全部放下吧,那不现实。
但还是那句话,你还不能不管!
报案必管、有案必破,这是国家对警察机构的要求,容不得半点搪塞!所以哪怕有时候为了两三百千把块钱的偷摸,花费大量时间精力甚至车油钱追到邻事,对警方来说也是常有的事情。
偏偏即使这样,也还依然有人说自己报了案没个下文什么的。
说实话,小偷小摸是最可恨的。
他么的这些王八蛋随随便便勾勾手,派出所就要花费大量时间走访侦破。就算辛辛苦苦抓到了贼,喔嚯!说不得就只是三五七八百块钱的事儿。
可成本呢?
他却不知道警察办案必须有正编带头,而一个派出所的正编顶天了也就十几二十个,再减去文职、后勤、巡警什么的,负责办案的警察也就一两个巴掌的数。
可他们要负责的,却至少都是十万人以上的巨大范围。十万几十万人,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报案数,一天也是两位数至少。算上跑来跑去的时间,派出所根本不可能做到即时解决所有案件。
说到这里依然还谈偷摸,这种贼一转身溜进人群半点痕迹不留,对派出所来说其实才是最难处理的案件。
警察的精力和时间呢?
被耽搁的别的案子还有需要帮助的其他老百姓呢?
完全不存在性价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