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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要出去打工挣钱,把自己以后挣的钱全都存起来,等存下几万块钱后,就去找苏长青,带着他去大医院治病。
父母依旧反对秦雨露出去打工,希望她可以尽快订婚结婚。
但她这一次心意已决,任凭父母如何反对,都没有动摇心中的想法,毅然决然地踏上了外出打工的火车。
在法律上,她不必对苏长青的受伤负有责任;在情理上,她的爷爷和爸爸已经去当面致谢,并送去了三千块钱,也绝对说得过去。
但秦雨露还是心怀愧疚,觉得自己对不起苏长青,希望可以做点什么来报答苏长青。
她听说苏长青的瘫痪已经被市医院宣判了“死刑”,但她觉得,那或许是因为市医院的水平不够,如果去更大更高级别的医院,说不定就能治好。
而且,为了能够多挣钱,她并没有去前两年打工的南江省,而是直接北上,来到了京城。
她听说京城的工资高,每个月挣四五百都不是问题。
她盘算着,如果(本章未完,请翻页)
但她也知道,如果去大医院,即便能治好,肯定也要花一大笔钱,可能至少也得两三万吧。
而无论是凭苏长青家里,还是凭自己家里,都是拿不出那么多钱的。
于是,她决定不在家里待着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