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他盯着少年看太久了,少年面无表情地回视他,眼神犀利地好像能看穿人的灵魂,秦云莫名地感到一股压力,尴尬地移开视线,看向坐在少年旁边的俊美男人。
如果不是他自我介绍说叫殷深翊,秦云无论如何都不会把他与病秧子殷大
少年十七八岁,肤白脸嫩,五管精致,留一头及腰的细软长发,用一个壤赤石的古饰扎了前半发丝,后面随性地披散着,身上穿着一套白色的古装长袍,长袍的领子绣着精美的饰纹,在不同的光线下呈不同的颜色,袖子和袍摆上,绣着淡淡的兰花,线条流畅,花姿优美,与少年淡雅的气质相衬,仿佛水墨画里的古典美人。
秦云有刹那的迷惑,但一想到少年的恶行,他立即清醒过来。
长得再好看,也是个熊孩子!
谢谢,我是凡人!
第51章秦三少的悲惨假日
餐厅里,秦云捧着大海碗,呼呼地吃着面条,面条上有个油煎荷包蛋,闻着特别香,他咽下嘴里的面条,夹起荷包蛋,张大嘴巴咬了一口。煎过的蛋白酥脆,橘红的蛋黄香软,配一口面汤,吃得津津有味。
大日山庄的标志非常明显,即使他眼前模糊,身体摇摇欲坠,也能看清那龙飞凤舞的四个大字。
“砰——”
行李箱一丢,全身泄气,他腿软地直接趴地。
他以为农家乐建在靠近山脚的地方,咬咬牙十分钟便能到,然而现实无情地给了他一大巴掌,当看到指示牌写着“大日山庄距离您还有四百米的高度”时,他差点吐血身亡。
四百米的高度,不是四百米距离,两者概念截然不同!四百米高度所要走的路程可不只四百米,有可能是八百米,一千米甚至两千米,因为山路是崎岖的,绕来绕去,无限拉长了距离。
提着箱子站在山道上,秦云的脸色特别苍白,忍不住拿出手机向哥哥诉苦,哥哥却冷酷地命令他继续爬山,到不了大日山庄,以后就不用住庄园了。
对!
熊孩子!
当他累得趴在地上动弹不得的时候,这个熊孩子居然拿着树枝戳他的手臂,力道不轻,到现在手臂还有些隐隐作痛。
半碗面下去,秦云终于缓过劲,肚子不再咕噜噜地叫了。要知道,他早上只啃了几片面包,喝了瓶牛奶,便被大哥派来的司机抛在了青岙山的山脚下,后来爬山爬到一半才想起来自己没带食物也没带水,两个小时下来,差点虚脱了。
好在终于到达目的,也见到了大日山庄的主人。
放下碗,秦云拿起餐巾,擦了擦嘴角,一双黑眸好奇地打量坐在对面的汉服少年。
“哎呀呀,怎么行这么大的礼?”一个戏谑的声音响起,秦云勉强抬头,掀开眼皮,只见篱笆大门前站着五位男人,个个气宇轩昂,玉树临风。
神仙?
妖精?
秦云活到三十岁,从没吃过这种苦,被赶鸭子上架,除了掬一把辛酸泪,只能继续爬山了。
这座山太冷清了,一路走来竟然没遇到其他人,他像乌龟般提着箱子满头大汗地往上挪,身上这套名贵的西装早成咸鱼干了。
太阳晒得人头晕眼花,山爬得人口干舌燥,简直就是酷刑,秦云凭着一股不服输的劲,用了两个多小时,终于爬到了目的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