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俩字讲就是:丢人。
但我也干了。
至于为啥
世界上
哪个贪官污吏不犯法?
哪个社会大哥不犯法?
他问我怎么了,于是我就把这两个月发生的一切,讲与他听,酒后诉苦。
至今,我都记得他说的一句话:既然活得都像条狗了,那就不能再像人一样活着,才能对得起自己今天受到的屈辱!
我问他什么意思?
还不是因为缺钱。
并且我还有一点要说:拉皮条,确实很赚很多钱。
我想了不到一分钟,给了他肯定答复:我干!
于是,他就带着我,一起干这项不怎么见光的事业。
这一行,靠女人的身子给自己挣钱,说出去总有些不太光彩。
他找了个没人的地方跟我说,他现在正在拉皮条,每月挣得也不多,几万块也就。并问我愿不愿意跟他一起干。
我当时问:这犯法吗?
他说: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