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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龙浔山初遇主角受(第2页)

扶珩其实很馋……嗐这种事作为世外高人他肯定不能说的,假装勉为其难地接过兔腿,浑然不在意雪白的袖袍蘸上点点油滴。

三人吃了兔肉填饱肚子后,开始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大部分时候都是秦越在讲话,一会问扶珩一会问封誉。

听他叽叽喳喳说了半天,把自己跟封誉家中惨遭血洗灭门,为了给父母亲人报仇雪恨,这才前往仙门求道的事情透露得一干二净。

封誉给他撕去一半肉,看向端坐在一边的扶珩。外袍披在秦越身上,他只着了里衣,素白的锦缎用金线镶边,银丝绣着暗纹。长发以玉冠高束 ,露出温润端方的面容,浑身上下都是透着鼓矜贵味。只是行动作风,又有些风流恣意,倒像是个行走江湖的。

他不是平民百姓,也非寻常高贵族……封誉敛目,正暗自琢磨着。却见秦越已经捧着那油乎乎的兔腿蹭到满身贵气的扶珩身边。

“珩哥哥,你饿不饿?”

可惜坏就坏在主角受这万人迷体质,无数攻君世界大佬为他痴为他狂,为他哐哐撞大墙。这又是一篇无下限的肉文,主角受跟谁都随便上床,导致各位大佬飞醋吃多了,各个黑化修罗场……终于在大反派的带领下,灭世了。

重生过一次的扶珩泪目,他只想好好活着,不想拯救世界。

拆散了主角受和小攻的第一次床戏,是扶珩的第一次阶段性小成就。

是的,扶珩了解封誉……那是因为,封誉是男主。

封誉是男主,一本主受耽美肉文的万人迷男主。

而白天抱着他腿哭哭啼啼的秦越,也是封誉的老攻之一,今天本来的剧情是封誉被蛇咬了二人一起被困山崖,为了解蛇毒救发小,秦越甘愿献身然后酱酱酿酿的过程。

看着黑蛇的目光,带了一丝艳羡。

【这是主角的机缘,你阻止不了,银蛇血脉不得传承,便不会放人离开龙浔山。】

脑海里又传来系统冰冷的机械音,提醒着他剧情的强大。

主角受的第一个金手指,就是在龙浔山,被黑玉银蛇咬了以后,由银蛇血毒激发自身吞天蟒血脉传承心法,自此学得采阳之法才开始万人迷和种马之路。

在一片诡异的寂静里,他忽然听见了由远及近的沙沙声,像是什么长条的生物顺着地面缓缓靠近。

蛇……

他想,终于艰难地半睁开眼。在模糊的夜色里看见那只黑得发亮的蛇吐着红信靠近,腥臭的气味越逼越紧,它张开猩红的嘴眼看就要一口咬下——

看得出是不太想和自己扯上什么关系了。

到了第三天下午,眼瞅着就要离开龙浔山了。

天色渐暗,山中又渐渐涌起浓雾,夜里野兽出没的多。三人虽然着急,但心里明白不宜赶路,商量着找个地方歇息。

“前辈您为何来此……”

扶珩眨眨眼,“我自然也是来此寻仙问道的啊。”

封誉点头,不过显然没相信他胡扯的话。

“我本来出去想找点果子……”扶珩在封誉身边坐下,封誉便嗅到他身上清浅的香味。

“只找到这个。”

看着皎皎出尘的公子哥,却从手中丢出两只兔子,他眯着眼笑:“封誉,你会烤野味吗?”

扶珩当然知道这俩是为何而来,不过还是装出一副诧异同情的模样,心疼地摸了摸秦越的发顶。

“那前辈您呢?”

一旁安静的封誉突然说话了,正撒娇的秦越也偏头看他。

秦越自来熟,这一下午的功夫,已经一口一个哥哥的叫上了。

扶珩回神,睁眼对他笑:“我不饿。”

“哦……”秦越有些失落,却并未放弃:“可是封誉烤的兔子真的很好吃,你尝尝嘛!”

兔子烤得吱吱冒油,香味扑鼻而来,刚刚还睡死的秦越鼻子动了动,顺着味儿爬起来蹲在封誉旁边。他馋得直流口水,眨巴着黑亮的眼瞅封誉。

“烤好了吗?”

“嗯,差不多了。”

想到那些文字,扶珩嘴角抽搐了一下。

而他这个角色在文中就是个十八线炮灰,喜欢万人迷受的老攻,暗中跟他做对过,不过剧情也不是很多,很快在作恶之后被天雷劈死了。

作为一个炮灰,扶珩本来只用安安心心过日子,离主角远点不跟他们作对就可以了。毕竟他是死后穿越过来的,压根谈不上多喜欢主角老攻。

为了解散主角受的后宫,这个机缘肯定是不能让他拿到的……

思考良久,扶珩的视线落在已经断气的蛇身上。

“不就是要传承血脉嘛,也没说一定要主角啊,只要有人被它咬不就得了。”

“咔嚓”地一声轻响,那蛇头已然被扭断,畸形地歪到一边。

扶珩正站在封誉身侧,一手抓着那死去的黑蛇。指尖一道灵光闪现,又让少年继续陷入沉睡。

周边的浓雾已经渐渐褪去了,少年的眉宇间却还带着若有若无的黑气。

燃烧的火堆里不时有炸开的火星噼啪作响,封誉和秦越两人围在火堆旁睡得正香,扶珩虽然端坐着,却也睡熟已久。

呼啦刮过一阵阴冷的风,火苗窜动了两下,无声地熄灭了。没了火堆,那山中经年不化的雾气又开始向三人聚集,携裹着阴寒之气,叫熟睡的三人悄然抱紧了自己。

封誉不安地皱紧了眉,总觉得自己睡的地面越来越冰越来越冷,他挣扎着想要起来,却好像被人按在冰冷粘稠的泥水里动弹不得。

主角受警惕性很高啊,还是傻白甜秦越好。扶珩慈爱地揉了揉小傻子的头,小傻子一脸不明所以。

秦越就跟古早种马里男主的小青梅一样,活泼善良乖巧可爱,特别容易相信别人,只除了他的性别为男……还是个攻。

因为目的相同,接下来几天三人便一起上路了。有个身手勉强算不错的扶珩在,几人到没遇见什么危险。秦越被扶珩救了以后就跟他越来越黏糊,哥哥前哥哥后的撒娇,崇拜的目光盯得扶珩有些心虚。封誉还是老样子,疏远冷淡,但是又算得上彬彬有礼叫人挑不出什么错来。

“嗯,会一点点。”

与秦越不同,封誉出身贫苦,自小从山林里摸爬滚打出来的,抓野鸡烤野兔都是熟练工了。少年从袖中掏出白日里救了他一命的小刀,抓起兔子拿到一边开始处理。

扶珩盯着封誉开始出神,他其实不是找不到野果,不过是他知道封誉会烤兔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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