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了九千五百万美元,和买家先生的一番撕逼按下不表,总之结束的时候我们都觉得对方欠了自己钱。
他把包起来的画放上汽车,我追上去叫了他一声,他不耐烦地问我有什么事。
没事,你走吧。
不为什么呀,我站在阳台上,漫不经心拨拉外卖纸盒里剩下的胡萝卜丝,本来就不是我的花,月月都开花的,我摘两朵怎么了?难不成还要负什么责任?
红罗宾似乎不太高兴,沉默地蹲在我的阳台护栏上。
我当初是说看到花就想到他,那我要是说看到月亮呢?还要把月亮摘下来抱走吗?
我打了克里斯留下的那个电话,他说这人对有兴趣,而且比较可靠,现在来看基本是我卖画的唯一选择。此人得知我要把画卖掉,非常高兴,但他不愿意来哥谭,想在纽约或者华盛顿交易。我们掰扯了半天,他终于同意折中办法,和我约在离哥谭不远的布鲁德海文。
而那里也正好是我有意迁居的城市之一。
我来哥谭时置办的家当大多是二手,都陆陆续续卖了,杰森那一箱子东西被我捐到了慈善商店。打包过程痛苦又漫长,折腾了将近一周,家里肉眼可见地变空,沙发桌椅床都卖掉了,只有卧室留了一张破床垫。
我还是很饿,但已经不再烦躁不安,而是开始安排接下来要做的事情辞职邮件在明早发到经理邮箱,上午去收拾东西以及结账,下午回家收拾行李,带不走的东西挂在网上卖掉,顺便给找个能欣赏它的新主人。
回过神来的时候,我尴尬地发现,我好像走过了。
我原地向后转,和蝙蝠侠对视上,仿佛看到他黑漆漆的脑袋上冒出一个黑漆漆的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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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大蓝鸟的正式名字是richard john grayson,richie和dick都是richard的昵称
我本来想说一个认识的人,但话到了嘴边又想到,我其实并不算是真的认识克里斯。
就是一个人(someone)。
可能是我的情绪显得过于低落,里奇犹豫地问:那他或者她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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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名叫里奇(richie),非常热情健谈,得知我第一次来布鲁德海文,还主动提出可以带我到处转转。但他最感兴趣的话题还是那幅画。
那是别人留给你的吗?
我转过头,看到不知什么时候站在我旁边的黑发帅哥。
我不难过,有什么好难过的。
兜里揣着没纳税的九千五百万还说难过,未免就有些矫情了。
一开始我只是想找点东西吃,没有打算和布鲁斯一拍两散,即使我的某个腰部以下膝盖以上的地方现在还有点不舒服,即使他神出鬼没的儿子着实把我吓了一跳,我其实没太生气。
但在跑路之后,我突然意识到他一直在操控我,我的意愿从来都不是我的意愿,而是在他的诱导下、在几乎没有选择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我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才能抵抗这种意识层面的侵袭。
别说炮友,就算是认真的长期关系,这也太过头了。
当初和克里斯并没有一个正式的告别,醒来的时候只见到一张纸条,数周过后收到了邮寄来的画,之后就杳无音讯。
如今才像是一场告别,我站在酒吧门口目送汽车远去,载着最后一点我曾遇到他的证明。
你看上去很难过。
人就是这么贪心,自己可以来者不拒,非要别人情有独钟。
没什么事就走吧,我乏味地摆摆手,祝你和你的城市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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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没去过多少地方的经验来说,哥谭是一个奇怪而迷人的城市,来的时候战战兢兢,在这里生活的时候不见得有多开心,要走的时候却有点莫名不舍。
这里的人也一样。
布鲁斯和提姆肯定知道辞职的事,但都没有联系我,杰森知不知情不好说,我们已经两个月没见过面了。唯一一个来找我的是红罗宾,他对我空得如同被洗劫过的房间视而不见,而是非常突兀地问我,为什么没有带走那盆黄色月季花。
我,那个,刚才应该拐弯的,我干笑两声,马上就到了,你去忙你的。
他站着没动,我经过的时候跟上了我,原本的十米距离变成了两米,或者更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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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
我愿意相信他会好好的,但他干的毕竟是那种游走于生死边缘的活,受伤家常便饭,死亡也并非不可能。
而这一切自始至终都与我无关。
我嗯了一声。
那人是你的
不是什么人,就只是
我转身又进了酒吧,点了一杯龙舌兰,帅哥跟着坐在我旁边。
喝什么?我请客。
帅哥笑了笑:怎么能让女士请客呢?
今天最大的痛点是那盒炸鸡,一整套价值不菲的首饰,换来那么一盒炸鸡,我只吃了一块。原本那些炸鸡和薯条可以让我吃三到四天鉴于我把下周的伙食费花在了车费上而现在一切都没有了,可以说是竹篮打水,鸡财两空。
理论上来说我并不缺钱,波洛克的画作曾经被拍卖到1.4亿美金,如果我把克里斯送我的画卖掉,即使不能成为亿万富婆,细水长流过几十年还是没问题的。但我下意识地把那幅画看作一幅单纯的画、一个有意义的纪念,而不是一笔资产,更愿意勤勤恳恳挣钱、扣扣索索花钱,因为这才是我熟知的生活方式。
或许是时候换种思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