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地把其他人的简历扔进了废纸蒌里。
朱琳有一种天生散发的热烈,像一朵风中的红玫瑰,只消用那双深湖似的眼
眸不紧不慢地盯你一下,就能让人销魂窒息。我不是没有想过她,像我这种三十
鹰,即将成为一个有钱有势的少奶奶了。
新婚大喜的日子就定在三周后。所以,这是她最后一星期的班,过了这星期
,她就会离开这里。想想也是,有了这样的老公,谁还会再来这种地方上班?
室工作,我是主任,她是文员,实际上,办公室只有我们两个人,占据了小空间
里的两张桌子,整天面对面坐着。医院不景气,事儿就不多,几张报纸,一杯清
茶,就算打发了一天的日子,有点混生活的感觉。
一颗大石子,「咚」的一声,生活和心绪就乱了,让我们感到有点儿惊奇,又有
点儿恐慌发怵,不知所措。
其实那会儿,事情才刚刚起了个头,就像雨后的春笋,微微戳破了薄薄湿湿
深深地埋在办公椅上,可要命的是,她竟然要我为她当恋爱军师,为她的未来出
谋划策。
她的未来是有了,可我的呢?
这些朱琳都不知道,她性格外向,跟我处得很好,无话不说,甚至连自己的
感情事都说。五年来,我们的工作配合得相当默契,她曾经开玩笑跟我说,她把
我当成了闺密。我表面上乐呵呵,心里却像打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什么味儿
我心目中的女人,我却不是她心目中的男人。「近水楼台先得月」这话并不完全
正确,要看楼、水、月是不是相配,我性格内向,外表文静,充满书卷味,不是
她想要的男人。她是个百分之一百的物质女孩,希望男人有钱,开名车,住别墅
【交换(交换器官)】(1-22)
作者:丽妮
字数:41745
多岁的单身汉,除非是太监或柳下惠,这么个大美人整日坐在对面,不到两米之
遥,没有理由不动心的。
但随着日子的流逝,我渐渐懂得一个道理,工作归工作,爱情归爱情,她是
这是我们最后一星期做同事,我的心里有点儿酸酸的,我和朱琳做了五年的
同事,那时她还是大学毕业生,是我把她招进来的。这过程很像相亲,她进来面
试的时候,我一下子就相中她了,像一见钟情,不用考虑第二个人选,我毫不犹
朱琳可不一样,她有着靓丽青春的外表,凸凹有致的曲线,走在哪里都是一
个可人儿,可以吸引大批男士的目光。作为美丽价值的交换,她如愿攀上了一根
黄金枝——这个城市数一数二的富豪,风行百货董事局主席张金发的独生公子张
的松土,小心翼翼地探出一点点尖儿来。如果不是朱琳的细心,我们根本不可能
发现这细微的变化。
最先交换的是脚趾甲,发现它完全是个偶然。我和朱琳在一家民营医院办公
现在,她终于要走了,嫁人了。我五年的幻想也到了头。
都有。我真的很想做她的男人,而不是什么该死的闺密,她对我的亲密,反而让
我感到异常郁闷。她越是对我不设防,越是无话不说,越说明我在她心目中根本
不算是个男人。每当有人开着宝马奔驰,捧着鲜花接她走的时候,我只能把自己
,而且要英俊潇洒,会调情,带给她刺激,似乎这样才配得上她那美丽。这些我
都不具备,一条都没有,所以,我只好死了这条心。话是这样说,心是不那么容
易死的,只好放在心里偷偷的想,但越想,心里越痛苦,越自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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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是从一星期前开始的,偷偷的,悄悄的,润物细无声,有点儿暧昧的味
道。可是,当我和朱琳发现这个秘密时,仿佛平静的湖面突然被顽皮的孩子投了

